一、享受门诊大病医保待遇的期限:
首次明确恶性肿瘤诊断或恶性肿瘤复发之日起的18个月,18个月期满后,确因病情需要继续诊疗的可再延长6个月;
门诊大病医保待遇一次申请有效期为6个月,6个月期满后根据疾病的诊疗需要可再次申请;
中医药抗肿瘤诊疗可享受5年的期限;门诊大病待遇自门诊大病登记单开据之日起算。
二、办理门诊大病的手续的流程:
注:申请人需凭本人社会保障卡、身份证,委托办理需同时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及门诊大病登记申请单去办理。
门诊大病医疗审核办理就近地址:(1)虹口区江湾镇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奎照路280号;(2)虹口区医疗保险事务:赤峰路358号。
三、门诊大病医保支付、登记范围:
四、门诊大病医疗享受的待遇:
注:上海大病医疗保险仅限于门诊医疗,不包括住院医疗。门诊大病医保实行定点医疗制度,同一种诊疗项目限在一所医院进行,一个参保人同期可享受2种大病诊疗项目。
温馨提示:对于医保,若您还有其它疑问拨打电话400-662-2299.